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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章程》解读:内容框架介绍
发布时间:2015.10.14作 者:

《井冈山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序言的主要内容是:简述了学校历史沿革、说明了《章程》制定的主要依据。正文部分由10章构成,总计108条,全文14800余字。 第一章总则。本章明确了学校的基本信息、组织性质、法律地位和主要功能;阐明了学校的办学方针、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了内部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学校与学校举办者。本章明确了学校的举办者与业务主管部门和指导部门;界定了学校与学校举办者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学校举办者与学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学校的教育形式。本章确定了学校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层次;明确了学科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现有学科分布、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定了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与保障;确立了积极推进与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与交流战略。

第四章学生与校友。本章对学生与校友作出了明确的定义;规定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机制;明确了校友会机构及其职能;阐明了参加校友组织与开展校友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教职员工。本章规定了学校的人员构成、人事管理基本原则与制度,明确了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机制,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当中还特别明确了教师的重要地位,教师职责及其实现的保障、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教师受表彰与奖励、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构架。本章规定了学校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明晰了学校党委与行政、行政与学术、党政与群团之间的关系。本章共分为三节。

第一节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本节规定了学校的管理体制、决策与执行机制、党政机关的职责、机构设置的原则等内容;

第二节学术管理与组织机构。本节建立了学校的学术管理基本体系,明确了教授治学的基本学术权力,规定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和产生等内容;

第三节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本节建立了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体系,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的职能、产生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机制和渠道。

第七章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机构。本节规定了学校教学科研辅助机构和附属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职能。本章共分三节。

第一节教学科研机构。本节规定了学院基本制度、学院及其它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明晰了学院党委与行政、行政与学术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学院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了学院内部的治理结构;

第二节教学科研辅助机构。本节规定了图书馆的领导体制与组织架构,明确了其性质、职能与地位;

第三节附属机构。本节对学校附属机构的性质、职能、与学校的关系和内部运行机制做了基本规定。

第八章学校与社会。本章界定了学校与外部社会的法律关系;强调通过与社会各方的合作,更好地发挥自身的功能;建立了外部社会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的方式与机制。

第九章财务、资产与后勤。本章明确了学校的资产构成、经费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了后勤工作的性质与职能。

第十章附则。本章阐述了《章程》制定和修订的基本程序、解释权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