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高校办学育人的指导思想
杜九香
荣辱观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由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荣辱观。荣辱观伴随人生,渗透整个社会,影响人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和社会风气,体现人的综合素质,标志社会文明程度,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
我国古代,先贤哲人们曾称“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视荣辱为人格。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共产党员以“牺牲个人,严守秘密……努力革命,服从党纪,永不叛党”为荣。在战争年代,刘胡兰为革命壮烈牺牲,毛泽东题词赞扬其“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张思德战士因烧炭而死,毛泽东撰写《为人民服务》文章悼念他,称赞“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是我过现阶段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依据我国当前社会风气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取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着眼于当前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而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其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气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公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指南和基本要求,也是高校办学育人的指导思想。
高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的摇篮,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源。在当前,高校的全体师生和员工,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明辱,做荣之事,拒辱之行,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历史重任。高校的党政组织,只有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办学育人,才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的办学实践也证明,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办学育人,对于高校健康、稳定、持续和快速发展不仅具有全局性的现实主义,还有战略性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