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 为专业实习开辟新路
——政法学院建立十五所法学实习基地
专业实习是大学生整个教学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教学计划非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深入社会和基层的专业实习,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实践,同时为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提供一次锻炼机会。
政法学院2005年将有174名学生毕业,其中有146名是非师范法学专业,专业实习面临着一个严重问题。为此,政法学院在本学期一开始,就把落实学生专业实习场所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根据其它院校教学实践环节的先进经验,决定在2005年底建立固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确保2006年春季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
2005年9月,学院根据法学专业的专业学习方向,制定了2006届法学专业实习计划,把建立法学实习基地的设想向学校教务处和学校领导作了汇报,并拟定了建立实习基地的协议,采用携手共建,挂牌实施的形式签定长期基地建设协议。协议内容明确了双方职责和义务,明确了法学专业实习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双方共同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实习基本条件。而且以人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法学学术研究的联系纽带,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10月中旬,政法学院院长刘小干同志带领教务科长利用三天时间,按照就近、交通方便的基本原则,走访了吉安县、吉水县、永丰县、安福县、永新县、泰和县以及吉州区、青原区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以及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诚恳地向他们介绍了我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学专业实习的具体困难,提出了我们建立法学实习基地的设想。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听了以后,给了我们极大的支持,看了建立实习基地的协议内容,都表示满意和赞同,甚至把接待我院学生实习看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我院的信任和理解。
目前,我院已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吉州区人民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吉安县人民法院、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吉水县人民法院、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永丰县人民法院、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泰和县人民法院、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安福县人民法院、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永新县人民法院、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正式签定了建立法学教学实习基地的协议。准备在2005年底在以上单位挂上《井冈山学院法学教学实习基地》的铭牌,作为我校长期固定的教学实习基地。
有了十五所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有了保障。而且在实习基地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法学专业实习一定会取得理想的成效。(黄茂清)
2005年11月10日 |